作者:admin 时间:2016/8/23 10:18:08
欧盟商标注册所覆盖的28各成员国家: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亚。
欧盟成员国之庞大是显而易见的。商标的保护通常是指对商标依法进行保护的行为、活动。同时商标保护是通过商标注册,从而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表明商品或服务,能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人受到保护。
同时商标保护使用地域性的,因而商标权的享受也就具备了地域性,也就是说商标只能在某个范围得到有效的保护,而在该范围之外是贝贝保护的,在欧盟所使用的商标,只有经过注册为欧盟商标才能享受其法律的保护。企业为了防御产品的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可以提前在各个国家注册企业产品的商标,防患于未然是有必要的。
一、申请注册欧盟商标所需要的资料:
1、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商标图样5份,要求清晰、纸张质量好。如是彩色商标,需递交1份黑白稿,5份彩稿;规格不得小于5cm×5cm,最大不超过 10cm×20cm;
3、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4、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商标分类表。
5、商标注册委托书,申请人必须在该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二、申请注册欧盟商标的具体流程:
1、第一步就是向欧洲的内部市场协调局提交注册商标的申请书,所提交的申请资料经过相关部门审查核准通过之后,当局就会对其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予以受理,给予相应的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2、申请注册上商标受理之后,当局就会进行在先商标的检索查询,同时还会将申请书递交给欧盟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的检索,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完成检索,并将相关的报告递交给内部市场协会。
3、当局收到各成员国检索报告后连同本局的检索报告将会一起提供给申请人参考;
4、当局对于所申请的商标不会进行实质性的审查,申请通过审核之后,就会进入公告阶段,从公告之日起有约3个月的异议期,在欧盟成员国之前,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权利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在异议期内不出现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那么当局就会予以该商标注册。
当局对申请的商标不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即公告,自公告之
5、当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被当局驳回,其中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了异议等导致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接到驳回的通知之后,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成在一个或者几个国家单独的商标申请,同时所申请的日期是不会改变的,还能享受原来的申请日期。
6、当申请人收到申请商标注册驳回的通知的时候,申请人有异议是可以再次像当局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
三、申请注册欧盟商标时间
1、委托代理:1个工作日
2、受理回执:1个月
3、商标审查:15-20个月
4、商标公告:3个月
四、申请注册欧盟商标注意事项:
1、欧盟是有28个成员国的,在欧盟注册商标可被28个成员国的法律所保护
2、欧盟在进行所申请商标的审查时,只是对商标的绝对理由和商标的显著性进行审查,是不对相对的理由进行审查。
3、欧盟内部审查市场是不会对所申请的商标主动进行引证在先的权利驳回申请。
4、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自行对在先注册或申请的欧盟商标进行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检索报告中在先近似商标的申请人将在商标获准公告前收到上述检索报告,并决定是否进行异议。
5、在异议期不能通过的商标,申请人还可以在法定时限内选择转化欧盟申请为单独个别欧盟国家的商标注册申请,同时保留原来的申请日。
来源于伊顿法律事务所
上一条:申请注册欧盟商标全面解析
下一条:申请注册欧盟商标的正确流程